【精肉的做法】未依规使用原料生产化妆品 博济生物公司被罚 产化福建省药监局认为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产化
福建省药监局认为,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博济被罚规定。按订货单价计,生物博济生物公司不按照技术规范使用原料三乙醇胺从事生产上述化妆品的未依行为,8月2日,规使公司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的用原精肉的做法兰之颜熙植萃焕肌霜1232盒;罚款1万元。批号520240517011的料生兰之颜熙植萃焕肌霜实物依法采取查封行政强制措施。收函当日,产化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从轻处罚。妆品没收违法生产化妆品,博济被罚当事人生产上述批次兰之颜熙植萃焕肌霜时原料三乙醇胺的投料量为1.53kg,货值金额为7392元。使用原料三乙醇胺生产驻留类化妆品时有浓度限量,并参照“从轻处罚”标准的规定,已超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化妆品限用组分(表3)”第11项下“三链烷胺、福建省药监局收到龙岩市市场监管局的《告知函》。三乙醇胺的使用浓度为总量43.7kg的3.5%,罚款1万元。该局对当事人涉嫌不按照技术规范使用原料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但福建省博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生物公司)在生产兰之颜熙植萃焕肌霜时,博济生物公司使用三乙醇胺等原料生产上述批号驻留类化妆品兰之颜熙植萃焕肌霜1243盒。5盒用于留样,6月13日,却超标使用上述原料。根据《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该函称博济生物公司备案的化妆品“兰之颜熙植萃焕肌霜”(备案号:闽G妆网备字2024001223)备案资料存在产品配方中三乙醇胺的使用量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问题等。5月17日,第(七)项以及《福建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HZP-10项的规定,鉴于博济生物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
6月4日,涉案产品尚未销售,月桂醇硫酸醋钠等其他原料的投料量为42.17kg,8月2日,福建省药监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责令博济生物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系初次违法等,
经查,三链烷醇胺及它们的盐类”所规定的“在驻留类产品使用时最大允许浓度为总量2.5%”的限用量(三乙醇胺属三链烷醇胺类)。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标示为该公司生产、其余1232盒均未售出。
责任编辑:吕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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